哪个没心没肺的人没有过一段掏心掏肺的曾经

楚山分01

#架空仿民国时期背景

#双人联文 @春和 

假装自己高产的目录汇总



这是一个两个人的故事。

也许确切的说,并不是两个人,而是两类人。但最终落于纸笔的时候,还是两个人。

这两个人,一个叫做李郅,一个叫做萨摩多罗。

关于他们的故事,我们听过很多,他们的性格相近职业多变身世复杂坎坷,我们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的,便只好将自己听说过的,整理成我们的故事。

巧的是,这两个人的故事,也将由两个人来说。

千万人说千万人的故事,也终归还是要有个起点,我们就从一个人开始。


李仲


赵钱孙李,百家姓首。伯仲叔季,自古皆然。


李仲这名字可谓再普通不过,打开衙门的户籍簿,随便翻个一两页便会有一个这样的名字。


在这个年代,父母们都没什么时间取名字,他们忙着挣扎。为赚钱糊口挣扎,为躲避灾祸挣扎,总之乱世之下的升斗小民,日子过得不平顺才是常态。


李家老太爷跟他们不一样,他留给二儿子的除了这个不走心的名字,还有万贯家财。和万贯家财比起来,名字走不走心也就不那么重要了。


何况李仲这个名字也已经二十多年没人能叫了,那大家叫什么?


李二爷!


李仲有很多,李二爷在这十里八乡却只有这么一号。

别人姓李也敢称二爷的?甭问,打死。


这就是乱世,有钱、任性。


为富不仁?仁不仁的那要权贵说了算,穷人有意见,谁听?


权贵权贵,贵不在有钱,在有权,兵权。


李家有没有兵权?


李二爷正斜倚在罗汉床上,端着尺余长的烟袋锅,微眯着眼吃了一口新进的烟丝,软硬适中,还带着淡淡的香气,不由满足的舒了口气,悠然问道:“承邺呢?什么时候到?”


点烟的小厮是刚调到二爷眼前伺候的新人,上一个被吊在梁上打了半宿,放下来时已经归了西。新人伺候得更是战战兢兢,仔细回想了一下才知道所谓“承邺”指的是李二爷的侄子,李郅,赶忙轻声回答:“回二爷,侄少爷的电报上说,明儿晌午就到家。”


李二爷微微点了点头,似是对这个回答还算满意,小厮放松的气才出了半口,便被烟袋锅烫得一声惨叫,一锅滚烫的烟丝兜头盖脸地磕在他胳膊上,燃着的火星落在衣服上,渐渐烫破了衣服直达皮肉,小厮却动也不敢动。


“放肆!你个没脑子的奴才!说了多少次,不要叫侄少爷!要叫公子!二爷容得你们在家里也称他为二爷,为的不就是保着公子嫡长孙的身份吗?白瞎了二爷的上好烟丝!还不滚下去!叫二爷看着心烦!”管家一脚踢在那小厮腰间,刚好踏灭了火星,小厮不敢叫疼,一叠声地应着喏跑出庭间。


李二爷不悦的哼声才刚响起了一半,管家已经端着烟丝细细地往烟袋锅里边装填,到底是跟在身边的老人舒心,李二爷的不悦渐渐淡了,吩咐道:“从明儿起,连摆三天的流水席,贺一贺咱家公子衣锦还乡!”


“老爷吩咐得是,公子任职团长,乱世之中保一方平安,能路过家里,排一点宴席也是应该的!”管家应和着,手中取过西洋的火匣子打着了火,对准了烟袋锅,也不说话,只是静静地等着。


李二爷吃了口烟,微闭双眼缓缓地挥了挥手。管家行了礼,却犹豫着不肯走。


“还有事?”李二爷开恩,张嘴问了仨字。


管家赶忙凑上前去,耳语了两句,手中递过了一个条子。条子当中用朱砂印着一只小狗的肉爪印,看起来软萌可爱,却当场让李二爷面色铁青,忽地坐起身来。


那是附近十里八乡闹得沸沸扬扬的梅花盗的标志。本是个鸡鸣狗盗之徒,却偏偏作案时总是留一个狗爪印,也不知市井间的那些贱民都中了什么邪,神乎其神地将此贼传成了以五叶梅花为信,锄强扶弱的侠盗。


传说见梅花印记,三日内必有所失。


十里八乡的各富户家究竟丢了什么,没有人愿意透露,总之提起此贼,全是一脸苦大仇深,想必损失极为痛心。


李二爷何止痛心,简直愤怒。


“正厅上人来人往这么多下人,就没人看见这条子怎么来的?!”他几近咆哮地怒喝道。


“正是因为人多,查不胜查啊!”管家苦恼地回道。


“那就全都给老子打死!打死了再换一批新的!”李二爷狠狠地拍着罗汉床上的床几,紫檀的床几结实耐压,却到底还是震翻了上面摆着的茶杯,金黄的茶汤撒了一片。


“二爷息怒,这样大量的更换新人也不安全,何况公子明儿就到了……”管家招手唤婢女上前收拾那一片狼藉,搀扶着李二爷挪下了罗汉床。


李二爷沉默不语地踱着步子,他既是默认了管家的话,却又不甘心被大盗洗劫,只可惜老祖宗传给了他守业之能的时候,就没顺便传给他应变之才,究竟怎么办,他竟然一时间没了个主意……


-


梅花盗


月黑风高。


下弦月还没亮相,风就已经起来了。


隆冬的寒风如同细小而钝滞的刀,缓慢而无情地切割着它所遇到的一切:缺衣少衫曝露在外的皮肤,无钱封堵咧着口子的窗棱。它总是能从最细小的地方闯入,留下一径的寒意之后满足而去,留下穷苦的人环抱着虚无瑟瑟发抖。


李二爷门前五十桌流水宴上,酒是暖的,菜是热的,仿佛再冷的寒风都灌不进这两尺三寸的桌上来。


但偏偏凳子是凉的。


李家席开时讲得清楚,来者是客,不论贵贱,都可以来沾一沾喜气。


整整一天过去了,没有人来。


再穷的人家,吃糠咽菜,也不来吃李家的流水席。


没有人来吃,那便只好自己家吃,只可惜李郅带过来的亲信加上李家上下全都落了座,也凑不够五十桌的人头。


李二爷的脸几乎与夜空同色,当着侄子李郅的面却不好发作,只是叫管家指挥着家丁不停给空桌子换暖箱温着菜。


天已经黑透,看起来这一天的宴席算是白摆了。李二爷黑着脸正要叫管家拿那些剩菜去喂猪,却被李郅拦下了。


“再等一等。”李郅说。


话音未落,在座的其他人也发现了,远远地来了一个人。


那个人不知从哪冒出来,驼着背,似乎畏惧着冬夜的寒气,一步三晃地走向李家门前,时不时还要停下来搓一搓手。


门前充门面的百余口子也就巴巴地等着,只等他是路过,还是吃饭。


走得近了,才看清那个人并不是驼背,而是背着个包袱,李二爷眯眼看了看,又与管家对视了一眼,确认了这是一个外乡人,不由眉头微微舒展。


雪夜里,一个外乡人,似乎没有什么拒绝吃一顿热乎乎的免费晚餐的理由。


虽然还是折了面子,到底也还是没折彻底,李二爷心想。


外乡人走得更近了,鼻头冻得通红,睫毛头发上挂着哈气结成的霜,显是走了不少的路。不等李二爷下令,管家大手一挥,早有机灵的家丁上去招呼。


外乡人却好像被这过分的热情吓了一跳,从袖笼里伸出手来扶了扶歪戴的皮帽,一眼便落在为首的李二爷身上,复又机警地仔细看了看李郅,这才满腹狐疑地跟着家丁落了座。


李二爷端详着眼前的这个外乡人,普普通通的个头,皮帽遮掩着看不清相貌,一双手不大速度却快,转眼间就将桌上的烧鸡肢解成了零部件,三天没吃饭一般地一股脑就往嘴里送。难得的是吃的快吃相却不狼狈,只是吃得越快,桌上的陈年老酒便下得越快。


李二爷不由一阵心痛,还不如拿去喂猪,起码猪是不会糟蹋好酒的。晃神的功夫那外乡人已经吃完了一整只烧鸡,满足地摸摸肚子,拎着包袱起身向主家行礼道谢。


李二爷自恃身份并不回礼,只是微微摆了摆手,站在他身旁的李郅却一反常态地迎上前去。李二爷正奇怪,却见寒光一闪,李郅已经率先出手,与那人打在一块。


李郅军旅出身,兵法射击都是一把好手,拳脚功夫却是为官多年,疏于练习。虽然他先出手割裂了那人的包袱,但两人进退之间,却渐渐落了下风,且战且退。


包袱被割裂,原本豁口也并不大,但两人打斗到底震荡不小,里边的东西自然洒了些出来。


“二爷!是咱家的东西!”管家指着地上的一个盒子喊道。


李二爷一看,正是自己家传的宝物!本已经差人严加看管,竟然还是被这贼人偷到,那这人不是梅花盗是谁!


李二爷当下高声喝道:“来人!拿下梅花盗!”


虽然李郅手下的兵丁无人应和,家丁们倒是不少虚张声势地拎着兵器围上来的。


眼看要被合围,梅花盗卖个破绽就要走,李郅短刃横抹,本可将人拦下,却被对方伸臂挡了,利刃划出半尺长的口子,鲜血溅射而出,正中李郅双目,一时间难以视物。


合围没了李郅,也就没有了什么阻拦的力量,李郅将眼中鲜血擦掉的时候,正看见那个身影远远地从矮墙上腾跃过去,消失在夜色之中。


李二爷气急败坏地在喊人去追。


李郅只觉得扼腕,这样一个惯偷没能落网,不知又有多少人家宅不宁。那一刀溅出鲜血的角度也忒巧了些,就如同凑上来的那条胳膊自己算好了受伤溅血的角度一般。李郅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,连这都能算好的话,这个人要多好的急智,多强的决断,这样的一个人,又为什么要去做一名窃贼呢?


-


谭达明


夜深未明,下弦的弯月挂在天空,光线晦暗。


谭达明走在漆黑的路上,手里的气死风灯闪着微弱的光,只能照见眼前不足一米的地方。好在路是走了十几年的老路,走路的人也习惯了走夜路,而且路并不长,从他家到目的地只有几十米的距离。


凌晨的空气格外冷冽,也格外清新,这种清新只属于他一个人。只有这个时候,谭达明会觉得自己的腰杆挺得笔直,仿佛全世界都是他一个人的,平日里唯唯诺诺全都不存在了。所以他特别珍惜这样的片刻,往往会一个人在黑暗里多站一会儿,多呼吸几口新鲜空气,毕竟走到目的地之后,迎接他的就只有腥臭了。


谭达明是个卖猪肉的屠户。日子虽然过得并不清苦,但为了给闺女谭双叶攒嫁妆,他乐得多付一些辛苦,从生猪宰杀开始全都自己干,这样每只猪能多赚一副下水的钱。当然,代价就是每天天不亮就要出家门,去几十米外自己搭的小茅草屋里宰一头猪。


常年宰猪的小茅屋带着浓重的血腥气,谭老头特意盖得离自己家有一段距离,闺女家家的,总不能搞得和自己一样满身的腥臭。也因为这段距离,偶尔会有人趁夜偷割一块猪肉,谭双叶没少为着这事挥舞着杀猪刀站在门口叫骂,每次都被谭老头悲悲切切地哭回屋去,念一段“可怜你从小没了妈……”


谭双叶的妈死于难产,彼时一穷二白的谭老头抱着嗷嗷待哺的谭双叶,既无力安葬妻子,也喂不饱饿肚子的孩子,焦头烂额无计可施,只恨为什么死的不是自己。要不是门口扔来的一袋银元,恐怕这一家三口早也已经黄泉相见了。


谭老头宝贝似的留着放银元的袋子,只差没高高供上,这袋子可说与他闺女谭双叶的命一样重。他偷偷打听过,听说十里八乡有不少人家都收到过这样的救命钱,钱袋上墨汁印着一个圆萌可爱的狗爪印,和富户大豪家里失窃的库房墙上印的图案一样。


劫富济贫梅花盗,不知从谁嘴里先说出来,像是余烬中闷住的热意,被微风一吹,忽地爆燃出火光来,这样的火焰往往比主动点燃的烧得更快更猛,梅花盗的名声一夜之间传遍大街小巷,妇孺皆知。


谭达明微微握了握拳,每次想到这里他都止不住胸中热血翻涌。


痛快!这样的人才叫真正活过吧!


只是这样的热血往往燃的快灭的也快,屠户说到底也只能杀猪。谭达明微微叹了口气,走向自家的茅草屋。


茅草屋的门虚掩着,在凛冽的寒风中被吹得微微抖动,发出沉闷的拍打声。


门栓为什么打开了?谭达明不由大惊,门里拴的那头生猪要是被这席卷天地的北风吹得冻死,再剥皮剖肉可就要费力太多了,肯定赶不上早市。若是不幸被偷了,那他们爷俩这个年怕是过不舒坦了。


谭达明一头撞进屋里,手里的风灯散发出昏黄的光线,不大的茅草屋瞬时一目了然。


一个黑影蜷缩在屋子的角落里,但那并不是他的猪。

那是一个人。


一个受了伤的人。


谭达明迎壮着胆子走到那人跟前,那个人一身旅人打扮,歪戴着皮帽遮住了脸,身边放了一个带着豁口的包袱,胳膊上半尺长的伤口皮肉外翻,流出的鲜血已经染湿了半个包袱皮。


那人急促地喘息着,如同离水的游鱼,似乎已经无力再动,马上就要陷入昏迷。但谭老头却感觉到了隐藏在阴影中的那张脸上,有一双眼睛带着戒备紧盯着他,甚至能够隐约看一丝寒光。


谭老头不由握紧了腰间的刀柄……


屋外的寒风不停,房门依旧抖动着发出沉闷的拍打声,屋里安静得连呼吸声都极轻。


谭老头的手忽然松了。


他急急向前抢了两步,在伤者还没能做出拼死的反抗之前,带着惊喜叫了一声:“梅花盗?!”


梅花盗立刻放松下来,谭老头知道自己说对了。


他不敢停歇,将风灯立在地上,寻出平时谭双叶防他割破手留下的药箱,蹲在梅花盗身边帮他处理伤口。


屠户的手虽然都很巧,但他们总是在准确上下功夫,力道一般是没什么研究的。


何况谭达明还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屠户。喷完了老酒、绑伤口的时候,梅花盗一路吸溜着冷气,听得谭老头一阵牙疼。


不等他将伤者胳膊的衣服穿上,屋外忽然传来一片急促的脚步声。


吵闹叫嚷着“在这儿呢!”迅速由远及近向茅草屋方向走来。


谭老头看看屋外,又看看那半尺长刚包好的伤口。


这是谭家最大的恩人,对他家里一家三口都有莫大的恩情,可以说没有他,今天的谭家全是孤魂野鬼。


恩人如今有难,不能自保。


电光火石之间,谭老头看向屋外自己家里的方向,似是鼓起了此生最大的勇气,他急匆匆问道:“梅花盗,你叫啥名儿?”


许是知道自己已无幸理,梅花盗坦然答道:“萨摩多罗。”


谭老头点点头,手上匆匆地将萨摩多罗的衣服扒下来,两人对调了衣裳。


不知是因为寒冷、紧张抑或是兴奋,他的声音带着些颤抖,极快地说:“我叫谭达明,有个闺女叫谭双叶,今年十八了。”


话音未落,谭达明手起刀落,一条与萨摩多罗左臂上一模一样的刀口出现在他自己的胳膊上,位置、深浅、长短,别无二致。


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屠户,自然也是个下刀精准经验丰富的屠户。


一篷鲜血同样喷在了他对面的萨摩多罗脸上,萨摩多罗只觉得通体生寒,尽管失血过多减慢了反应,但他还是立刻知道对方要做什么。


他拼尽全力站起身来,想要阻止眼前的这个屠户,却被对方一把堆倒在柴火堆里。他眼看着那个人从地上抓起破口的包袱,开门走进了屋外的北风里,甚至听到了栓门的声音。


等他再一次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,屋外的喝骂声与寒风的呼啸声渐渐越飘越远,随着他眼前昏黄的风灯光亮一并突然消失……


萨摩多罗在最应该清醒的时候,偏偏晕了。


-


李二爷家的大公子李郅回家第一天便抓住了梅花盗。


为富不仁的李家又来了个心狠手辣的主。


年前最后一场鹅毛大雪忽然而至,铺天盖地。


楚山分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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